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西夏区检察院携手教育系统共建法治进校园主题党日活动
2018-11-26    来源:    作者:    【打印本页】    字体: [][ ][ 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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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8-11-26

为推进法治宣传进校园,进一步加强学生安全教育,增强学生法治观念,提高学生知法守法意识,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,经西夏区人民检察院、西夏区教育局研究决定,聘任检察长、副检察长及拥有丰富授课经验的“西检清风行”检察官担任辖区中小学兼职法治副校长。1122日依托“西夏区检察院携手教育系统共建法治校园”主题党日活动的法治副校长聘任仪式在西夏区人民检察院举行。西夏区检察院第一、第二党支部全体党员以及15名拟聘为法治副校长检察官、西夏区教育局党工委副书记、纪委书记马燕及机关党支部全体党员、辖区中小学校党支部书记、幼儿园园长代表、受邀人大代表参加了活动。

西夏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安云等15位检察官受聘辖区内中小学法治副校长。会上,“欣蕾”未检办公室负责人梅欣宣读了《西夏区检察院、西夏区教育局关于检察机关领导、干部兼任“法治副校长”工作的实施意见》。随后,西夏区检察院与教育局共同会签了《关于建立中小学校园欺凌处置制度的意见》,旨在建立校园欺凌预防、处置长效配合机制,细化法治副校长防治学生欺凌的具体职责和工作流程,使未成年人免受校园欺凌的侵害。教育局机关领导为15名检察官颁发“法治副校长”聘书。

交流座谈中,王安云检察长就积极开展法治进校园工作指出:中小学校聘任法治副校长工作是检察院与教育局联手创建“平安校园”,促进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的一项重要举措。建立青少年法治教育长效机制,对引导广大青少年学习法律、提高守法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、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学生违法犯罪案件发生,都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。检察机关要始终坚持未成年人权益特殊、优先保护的核心要求,认真落实“教育、感化、挽救”的方针政策,不断完善未成年人全面综合司法保护机制,严格按照“谁执法谁普法”的普法责任制要求,积极发挥检察服务保障作用,主动参与学校法治管理,为平安校园、法治校园建设贡献智慧和力量。王安云检察长强调:今后工作中检察部门和教育部门要统一思想,提高认识,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;要强化措施,突出重点,切实提升青少年法治教育水平;要不断推动法治观念养成,进一步促进学校规范化、法治化管理水平的不断提升。

教育工委副书记马燕同志认为:近年来特别是“七五”普法以来,西夏区委、政府高度重视青少年法治教育工作,出台了一系列方案和规定,通过聘任法治副校长、积极宣传落实“法治进校园”、大力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整治和针对性的“送法进校园”等活动,不断增强中小学生法律意识,有效预防遏制了青少年犯罪,目前在校园已形成生动活泼、内容丰富、效果明显的良好法治局面,为进一步完善学校、家庭、社会三结合的青少年法治教育网络,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局面打下了坚实的基础。

“欣蕾”未检办公室负责人在会上介绍了未检办公室开展工作的情况。随后与会党员就如何做好党建工作及搞好法治进校园活动踊跃发言,针对青少年年龄特点及成长需求,就开展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、在实践中增长法律知识、提高学生的道德认识和法制观念等方面,提出了许多想法和建议。

最后,与会党员一起重温了入党誓词。

 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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